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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司法局局长来我所洽谈同心律师服务
工作站成立事宜
2011年9月13日,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司法局局长王开军来到我所,与李泽林主任、马雷副主任、田英副主任进一步探讨我所成立呼玛同心律师工作站事宜。
同心律师工作站成立后,我所根据需要指派了相关领域专业律师赴呼玛县提供法律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对呼玛县现有法律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为最大限度扶持呼玛县法律服务事业,我所在呼玛县办理业务收取的费用,扣除律师差旅费和必要补助外,将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当地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及机构的扶持工作。
作为首批“同心·律师服务团”成员,我所曾于2011年5月30日出席统战部在京主持召开的“同心·律师服务团”成立大会,并在会上与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签订了帮扶协议。会后,我所已指定专人积极落实帮扶事宜。
2011年7月26日,为进一步落实帮扶承诺,我所邀请省律师协会徐立斌秘书长、律管处贾向明处长一同前往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与当地统战部李部长、人大刘主任、司法局王局长等党政机关负责人接洽,并决定在呼玛县成立同心律师服务工作站。
王开军局长的此次到访将有助于同心律师服务工作站的顺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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