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社会法治 | 法规查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文书 | 民工维权 | 金马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 >> 动态 >> 金马文章正文
[推荐]李泽林主任应邀出席“同心•律师服务团”成立大会
统战部、司法部同心律师服务团在京成立 李泽林主任作为首批服务团成员应邀出席会议
作者:蒋晓薇    金马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6-1    

2011年5月30日,“同心·律师服务团”成立大会在中央统战部礼堂隆重召开,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来自全国的服务团律师代表,48个无执业律师县、部分省市区党委统战部、司法厅(局)、律师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成立大会。我所李泽林主任作为首批律师服务团成员应邀出席会议。

 

 

“同心·律师服务团”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共同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参与承办,以对口帮扶的形式,对中国部分无执业律师县开展法律咨询、法律人才培训、法律宣传等服务活动。服务团首批成员由来自全国的48名优秀志愿律师组成。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在会议中指出,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中央统战部是党中央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开展包括律师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成立“同心·律师服务团”是推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保障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共享社会法制文明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陈喜庆强调,参加服务团的各位律师要发挥优势,当好依法行政服务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法律人才培训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讲话中指出,“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以党外优秀律师为主体,开辟了组织党外律师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新渠道。对于引导广大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总要求、树立律师行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推动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会上,服务团律师与帮扶县举行了签约仪式,标志着“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正式启动。李泽林主任代表我所与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签订了帮扶协议。

 

 

金马文章录入:jinma    责任编辑:jinma 
  • 上一个金马文章:

  • 下一个金马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金马文章
    我所律师出席通河县“百所联…
    省人大组织专门会议研讨李泽…
    李泽林主任应邀参加市政法委…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