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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平教授给我省律师作《物权法》讲座 | |||
作者:王有东 金马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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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全省律师进行《物权法》业务培训 8月25日,在省律师协会的精心组织下,律协领导从北京邀请来了我国民法学泰斗、物权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江平教授给全省律师作《物权法》讲座,省律协秘书长徐立彬同志及我省500多名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为了让我所律师对物权理论有一个深刻的了解,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熟练运用《物权法》,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马雷副主任、王君副主任带领我所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50多人到会参加培训。 讲座开始前,到会的律师报以热烈的掌声对江平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江平教授从物权法与现行法的关系、物权法的基本原理、物权的取得方式、物权的保护方式、物权法中三种群体关系中的物权、四种土地物权、担保物权中的突破等七个方面对即将在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在讲解过程中,江平教授剖析了日前轰动中外的重庆“钉子户”案件,让我省律师在物权理论与实物的结合中对《物权法》有了更深的认识。 讲座即将结束时,江平教授留给培训律师近1个小时的答疑时间,律师纷纷向江平教授请教物权法方面的问题,并与江平教授探讨现实中的案例,江平教授给与一一解答,并对在座的律师进行了理论与实物的指导。 最后,江平教授表示:《物权法》的出台是我国立法上的进步,可是《物权法》依然有缺陷与不足,依然需要实践来检验,需要奋战在第一线的律师同仁在办案过程中去理解与应有,只有在实践中发现《物权法》的缺陷与不足,我国的法制才能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国才能等以实现。讲座结束后,培训律师起立,用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江平教授的深深谢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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