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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劳动合同无效,如何支付工资? | |||
作者:jinma 常识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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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某根据招工广告虚假宣传的条件,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工作后却发现工作环境恶劣、经常加班、加点、薪水低且常常拖欠工资。龚某以劳动合同系被骗为由主张无效,公司同意劳动合同无效,但以劳动合同无效为由不发给他足额工资。请问:劳动合同无效,公司如何支付工资? 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也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八条也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本案中,某公司采用了欺诈的方式与张某订立了劳动合同,违背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该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应当予以解除。但龚某已付出劳动,公司应当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龚某3个月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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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识录入:jinma 责任编辑:jinm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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