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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能否承包经济组织发包的林地?           ★★★ 【字体:
3月10日—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能否承包经济组织发包的林地?
作者:jinma    常识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3    

王村有一块林地进行发包,村民王某打算承包该林地,但有一外乡人刘某也想承包该林地,发生竞争后,刘某愿以高价承包该块土地,但王某拿不出这么多钱,村委会经商量决定将该块土地发包给刘某,请问,这种做法可以吗?

律师解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削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本案王村发包的林地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范围,因此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由发包主体内部农户作为承包主体。王某作为本村村民有权承包该林地,而刘某作本经济组织以外成员,即使承包价格高于王某,也没有承包该林地的资格。甲村村委会决定将该块土地发包给刘某,这种做法剥夺了王某承包土地的权利,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应予改正。

常识录入:jinma    责任编辑:jin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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