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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承包人的土地被征用,发包人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 |||||
作者:jinma 常识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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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车某承包了村里靠河边的土地用于种植。2003年底,村里建设桥梁,车某承包的土地有百分之七十被征用。车某剩余的土地无法维持一家开支,便找到村委会要求其补充被征用的土地。但村里没有其他可分配的土地,请问: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机动地是发包方在发包土地时,预先留出的不作为承包土地的少量土地,预留机动地是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灵活做法,一旦发生人地矛盾,可以机动解决,不必进行土地调整。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主要是指开垦未利用地而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交回的土地主要指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得其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方自愿交回的土地主要指承包期内,承包方从事非农业生产、进城务工或者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等原因自愿交回的土地。因此,本案中,该村如果存有以上三种土地的一部分或全部,则可以用于补充车某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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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识录入:jinma 责任编辑:jinm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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